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79

79.木星灵当中也有

79.木星灵当中也有些他们称之为烟囱清洁工的灵人,因为他们身穿这种衣服,还有一张沾满煤烟的脸。我蒙允许描述他们是谁,是什么样子。有一个这样的灵人来到我这里,恳求我为他代祷,好叫他能进入天堂。他说,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坏事;他只是责备了他星球上的居民,又补充说,责备后他又教导了他们。他贴近我的胳膊肘下面的左侧,说起话似乎声音哽咽。他有激起同情心的能力;但我只能回答说,我无法给予他任何帮助,因为这种帮助唯独主给予。我也不能代祷,因为我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处。但他若配得,可能会有希望。然后,他被送回属于他自己星球的正直灵人;可他们说,他不能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的性质和他们的不一样。然而,因出于强烈的渴望,他再三要求被允许进入天堂,于是被送到这个星球的正直灵人的社群那里。但他们也说,他不能与他们在一起。他在天堂之光中显得发黑,尽管他声称自己不是黑色,而是棕色。

我被告知,他们在被接入那些构成精囊区域的人当中之前,一开始都是这样;因为精子(精液)连同与其融合的液体都积聚在这些囊泡中。这种融合使得精子处在适当条件下,以便它一旦被排出,就从子宫颈的液体中被释放出来,从而有助于实现怀孕,也就是实现使卵子受孕的目的。因此,精液也有一种努力,可以有一种燃烧的渴望,即:抛掉自己,留下精子履行它的功能。类似的事可在这个灵人身上看到。他来到我这里时仍穿着污秽的衣服,又说他燃烧着上天堂的渴望,并且现在开始觉得自己是能上天堂的那种。我蒙允许告诉他说,这或许表明他将很快被接纳。然后,天使叫他脱下他的衣服;他如此急切,以至于很快就脱下来,几乎没有比这更快的了。这描绘了那些在对应于精囊的区域里的人之渴望是何性质。

我被告知,这类灵人在预备上天堂时,就会脱下自己的衣服,穿上闪亮的新衣,并成为天使。他们好比毛毛虫,经历恶劣的阶段后变成蛹,进而变成蝴蝶;这时,它们就换上带有蓝、黄,或金色翅膀的衣裳;然后自由飞在空中,如同在自己的天堂,并庆祝自己的婚姻、产卵,从而确保它们种类的繁衍。同时,它们被指定从各种鲜花的汁液和气味中获得甜蜜可口的食物。

属天的奥秘 #4788

4788.“米甸人把

4788.“米甸人把约瑟卖到埃及”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某种真理之人请教记忆知识。这从米甸人和约瑟的代表,以及“埃及”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米甸人是指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3242, 4756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 2588, 4749节);“卖”是指疏远(4752, 4758节);约瑟是指神性真理。当说后者被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疏远或卖给“埃及”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时,意思是他们请教这些记忆知识。因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很容易允许自己被感官幻觉或谬误,因而被由此而来的记忆知识引走。
前面(37:28)经上说,约瑟被米甸人从坑里拉上来,却被卖给以实玛利人。由此看来,他似乎只可能在埃及被以实玛利人卖掉。但他之所以被米甸人,而非以实玛利人卖掉,是因为以实玛利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4747节),而米甸人代表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约瑟或神性真理不可能被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卖掉,只能被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卖掉;因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出于良善知道何为神性真理,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却不知道。
教会成员分为两类,即: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属天的,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属灵的。这两类人之间有很大的差别。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一种为了良善而行善,不求回报的情感所驱动。对他们来说,被允许行善本身就是回报,因为行善赋予他们喜乐的感觉。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则被一种行善的情感驱动却不是为行善本身的缘故;确切地说,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被如此吩咐的。这些人大多数情况下会思想回报;他们的喜乐由此,以及由夸耀而来。
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出于良善行善的人出于内在情感行善;而那些出于真理行善的人则出于某种外在情感行善。这二者之间的差别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前者是内在人,后者是外在人。因此,那些系内在人的人不可能去“卖”,也就是疏远“约瑟”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因为他们出于良善觉知真理。感官幻觉或谬误,因而记忆知识不会将他们引走。但那些系外在人的人却能卖或疏远它,因为他们不是出于良善觉知真理,仅从教义和老师那里知道它。他们若请教记忆知识,就很容易允许自己被幻觉或谬误引走,因为他们没有内在指示。正因如此,约瑟被米甸人,而非以实玛利人卖掉。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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